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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23年9月28日开始,对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经营异常名录(标记)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、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信息,申请信用修复的,均需要通过本系统实行网上修复申请,不再受理线下申请,由当前所属登记机关审核。操作手册见页面提示第2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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